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zgj.sanya.gov.cn/,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栏查阅。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联系电话:88266071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海南省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898-88272639
传真号码:0898-88272639
邮政编码:572000
网址:http://zgj.sanya.gov.cn/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我要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邮政寄送时请在邮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4.答复时间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1)属于可以公开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提供具体内容;不能同时提供的,确定并告知申请人提供的期限;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3)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补正申请告知书》;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条例》第2条规定的政府信息的,出具《非政府信息告知书》;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同意后延长,并出具《政府信息延长答复期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单位名称:海南省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
办公时间:08:00-12:00.15:00-18:00
传真号码:8827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