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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土地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00823302-8/2024-0866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土地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 2024-04-01 11:29:54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抵押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机构、办公时间、咨询电话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地产交易中心二楼16-20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3823066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自备缴交材料

    备注:以下所需要材料一式一份,单面复印。抵押人、抵押权人或受托人必须到场,申请表签名须在工作人员核对完双方身份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当面签名。港澳台人需要提供港澳台身份证和港澳台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意见处加盖公章)

(二)土地抵押承诺书 (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意见处加盖公章)

(三)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核对,抵押人提供)

(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抵押合同须载明被担保债权数额、抵押物价值、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或债权确定期间,抵押权人是担保公司的还需提供担保公司和 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原件)

(五)价值确认书(原件,双方盖章。若合同内明确抵押物价值/评估值无需提供此项。)

(六)双方营业执照副本(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双方法定代表人确认书(打印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八)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打印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九)双方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法人不能到场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十)划拨土地抵押的须提供市政府批准文件(原件核对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个人的在建项目抵押,抵押人无需提供六、七、八项,抵押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三、登记办理流程

(一)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准备以上材料送至39号窗口预审,且联系工作人员看现场。

(二)预审通过并看过现场的,至二层总导办台5号窗口领取排号单。

(三)16171819号窗口,审核表格并现场签名、受理业务。

(四)20号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3个工作日后由领证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书领取)

   

注:本清单材料为通用材料,具体案例可能涉及增加个别材料。

    

   附件1:dy101-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附件2:dy108-土地抵押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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