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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不动产抵押遗失补发登记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00823302-8/2024-0869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8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不动产抵押遗失补发登记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 2024-04-08 17:23:28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抵押遗失补发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机构、咨询电话、办公时间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地产交易中心二楼39-43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3823066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自备缴交材料       

    备注:以下所需要材料一式一份,单面复印。由抵押权人单方提交申请,申请表签章处,须到场核对完身份后,在工作人员面前签名。一张抵押卡或一张不动产登记证明准备一份资料。

(一)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遗失补发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抵押权人需在签章处加盖公章)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参考附件2,抵押权人提供,证明材料上须注明抵押登记卡号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机打证明,加盖公章;个人只需签字。)

(三)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或金融办公室批复文件(抵押权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号有变更需提供注册号变换证明)

(四)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机打印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五)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法人不能到现场无需提供原件)

注:抵押权人是个人,无需提供三、四、五项,只提供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如果抵押权人不能到场的还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三、登记办理流程

(一)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至二层总导办台5号窗口,业务咨询、审核材料并领取排号单。

(二)至16、17、18、19号窗口,审核表格并现场签名、受理业务。

(三)20号窗口盖注销登记章。(1个工作日后携带受理通知书和土地房屋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注:本清单材料为通用材料,具体案例可能涉及增加个别材料。

     不动产登记遗失声明

       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遗失补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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