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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政协第八届三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5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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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1:45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政协第八届三亚市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158号提案的答复

陈一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回新、回辉社区申请报建四层半局部五层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三农规〔20224号)第三章第十一条:“农村宅基地申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新建住宅基底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47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屋顶檐口高度范围控制在12米以内”。
    二、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个人建房规划管控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三府规〔20239号)第四条第二款“以上允许审批个人建房的情形,属于国有土地且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城镇住宅用地,除南边海渔村按照4层审批、艺术家新村按照3层审批、育才片区按照3层审批外,其他区域按照4层(局部5层)审批。属于集体土地的农村宅基地,根据《三亚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三府规〔201915号)和《三亚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三农规〔20224号)相关要求,按照不超过3层审”。两回社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允许报建区,虽已成为区管社区,但土地主要为集体土地,应参照村庄管理按照不超过3层审批,局部国有土地按照4层(局部5层)审批。   

三、两回社区申请区域不属于城乡规划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私人住宅审批区域,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用地分布等与城乡均存在不同的矛盾,且在消防安全、通风采光等方面应进行统筹性技术研究分析不宜未经法定程序进行统筹研究而简单直接划定申请区域建设四层半局部五层的房屋。我局正在开展《三亚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拟对农房建设规模等内容进行完善,将充分考虑委员的意见,研究分析按四层半局部五层报建的可行性。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两回社区报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1日    

(联系人:王喜德,联系电话8836121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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