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8514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哈志宝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社区与村、社区与社区之间土地纠纷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局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哈志宝代表沟通,现提出涉及我局工作的答复意见。
哈志宝代表表示回辉社区与羊栏村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长期以来影响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建议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地区稳定。
根据《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向争议地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即天涯区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黄宏俊;联系电话:8868905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