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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51201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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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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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土房(2010)字第03261号 |
赵东凯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吉阳区东河西路东河花园C1幢302房 |
依据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25)吉0211执恢657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过户户,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现公告作废。 |
附件:
赵东凯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2日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