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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7〕62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三府办〔2017〕111号)要求, 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行政职权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海洋与渔业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了群众满意度。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夯实基础,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吴清江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丹青,党组成员、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主任林炽芳担任,成员由下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细则、信息的收集及公开工作。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德玉担任,成员由下属单位和科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形成责任明确、通力协作、自上而下、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服务型单位,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2017年,我局采取在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本局门户网站公开、局机关政务公开栏张贴、深入服务对象居住区张榜公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83条。其中,公开海洋与渔业主要工作信息、海洋与渔业系统工作动态信息共249条,海洋与渔业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信息128条,海洋与渔业通知公告信息42条,信用信息42条,海棠湾、亚龙湾、大东海、三亚湾“四大”海水浴场水文水质要素监测预报信息385条,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3条,支渔惠渔补贴发放信息25条,海洋与渔业政策法规信息9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及时公开海域资源配置信息。严把海域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关,及时公开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信息和海域资源配置公告信息。
(二)及时公开重点项目建设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海南省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公开崖州中心渔港二期工程、新机场建设、深海科考及载人深潜基地(码头)、西岛海洋文化旅游区及西岛水上训练基地等重点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项目建设,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更好地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稳妥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依据财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公开我局2017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四、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全年,我局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主题是春节、国庆黄金周涉海涉水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通报;接收市政府12345和12301热线转来的投诉举报电话60多个,受理市政府12345和12301服务热线工单131件次,内容涉及海洋环境、非法捕鱼、非法潜水、渔船噪声、航道疏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审批咨询等,全部投诉已处理完结,办理率达到100%。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全年,我局尚未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我局尚未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
九、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网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归类混杂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
(三)健全激励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把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适量评选表彰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的下属单位、局科室以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