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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于三亚·那香岭(同心家园十一期)项目三期10#至12#商品住宅楼及S3-2配套楼建筑设计方案局部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11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0-18
公示来源: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状态:

项目详情

三亚大兴春光投资有限公司、辽宁金海集团海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三亚·那香岭(同心家园十一期)项目三期 10#12#商品住宅楼及 S3-2 配套楼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隧道西出口南侧,现该公司申请在不改变原审批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及建筑布局等前提下,拟对该项目 10#12# 商品住宅楼建筑单体平面及立面效果进行局部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一、10#商品住宅楼:在首层增设地下室出地面楼梯,调整一层楼梯间开口位置及方向,同时将地下室采光井靠近建筑一侧防护栏调整为实体墙。优化二~二十五层平面布局,取消 C 户型的书房,扩大主卧室面积,增加飘窗;调整 B 户型、B1 户型卫生间、厨房位置及卧室开门方向,调整 A 户型、A1 户型卧室开门方向,优化核心筒位置并调整管井布置。

二、11#商品住宅楼:调整首层楼梯间开口位置及方向,

同时将地下室采光井靠近建筑一侧防护栏调整为实体墙。优化二~二十五层平面布局,取消 C 户型书房,扩大主卧室面积;调整 B 户型、B1 户型卫生间、厨房位置及卧室开门方向,调整 A 户型、A1 户型开门方向,优化核心筒位置并调整管井布置。

三、12#商品住宅楼:调整首层楼梯间开口位置及方向,

同时将地下室采光井靠近建筑一侧防护栏调整为实体墙。优化二~二十五层平面布局,取消 C 户型书房,扩大主卧室面积;调整 B 户型、B1 户型卫生间、厨房位置及调整卧室开门方向,调整 A 户型、A1 户型开门方向,优化核心筒位置并调整管井布置。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1日至 2024年10月18日),如需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前向我局提交听证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y88362336@sanya.gov.cn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三亚市河东路 152 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572000

(三)咨询电话:88271879,联系人:王少彤。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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