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关于三亚·那香岭(同心家园十一期)项目三期13#至14#商品住宅楼及S3-3配套楼建筑设计方案局部变更的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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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3-10-1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10-18 |
公示来源: |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示状态: | |
项目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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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大兴春光投资有限公司、辽宁金海集团海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三亚·那香岭(同心家园十一期)项目三期13#至14#商品住宅楼及S3-3配套楼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隧道西出口南侧,现该公司申请在不改变原审批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布局等前提下,拟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优化,具体为: 一、13#商品住宅楼:调整优化第2至19层住宅户型内部主卧卫生间、厨房平面布局,其中开放式式厨房改为封闭式厨房,原户型面积保持不变。 二、14#商品住宅楼:调整优化偶数层住宅户型内部卧室、衣帽间、卫生间平面布局,将奇数层部分书房改为卧室,第3至20层山墙取消14-D轴处窗户,原户型面积保持不变。 三、S3-3配套楼:为满足项目人防设计需要,调整优化地下2层平战结合设计,新增人防功能,增设人防疏散楼梯;地下1层新增水处理机房及增加采光井,层高由5.60米调整为4.80米;首层±0.00绝对标高由34.00米调整为35.00米;结合上述调整,优化厨房、卫生间、电梯、更衣室布局,原审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详见附图)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8日),如需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前向我局提交听证申请,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sy88362336@sanya.gov.cn;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三亚市河东路15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邮政编码:572000; 三、咨询电话:88271879,联系人:邢孔政。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请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位置示意图 2.建筑设计方案变更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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