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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及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意见》,充分依托“海南省不动产登记全省大集中智慧化信息管理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强化系统支撑与技术保障。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涵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两类。中心以数字化改革提速增效,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迈向更高效、更便捷、更安全的新阶段。
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加盖官方电子印章,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均可依法使用。办事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选择领取电子证照或纸质证照,已核发的纸质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二、电子证照具备不可篡改、可追溯、可验真的特性,从技术层面有效防范了伪造、冒用等风险,保障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办事群众无需再等待纸质证明打印、领取或邮寄,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大幅节省人力与时间成本,助力审批更快落地。
四、电子证照领取流程
1. 信息登记:在窗口办理业务时,预留领证人联系电话。
2. 短信提醒:电子证照制作完成后,系统向预留的领证人联系电话发送领证提醒短信。
3. 下载使用:点击短信内专属链接,即可下载电子证照,支持随时查看、保存与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