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市南新农场牛坡岭一号建筑用
花岗岩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及《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一)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申请延续采矿期限或申请未获批准的......采矿权人应当自前款注销情形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注销其采矿许可证。”规定,采矿权人三亚德福实业有限公司在三亚市南新农场牛坡岭一号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向我局提出注销申请,现依法将该采矿权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注销。采矿权人依法依约应当履行的义务尚未履行的,不因采矿许可证注销而免除,由我局负责指导、督促落实采矿许可证注销后续相关生态修复义务履行事宜。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3日
(联系人:容云龙;联系方式:8826664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