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购买海南三亚国际客运码头项目海域
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服务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三亚国际客运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二)项目地点:三亚市。
(三)项目预算:不超过65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10#游船泊位,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149万人次,岸线总长度668米。其中拆除原三亚港务局码头1-5#泊位,新建1-8#游船泊位,岸线长度515米;利用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项目北护岸岸线,建设9-10#游船泊位,岸线长度153米。
(五)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2月。
(六)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服务内容及成果
(一)服务内容: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格式和要求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二)服务成果:提供《海南三亚国际客运码头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送审稿和报批稿)。
三、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法人、企业法人及合伙企业,且具备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能力,并有相关业绩。
四、供应商应提供证明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及合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无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址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四)资质证明。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承担过海域使用论证项目业绩。
(五)提供项目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六)提供近3年单位承担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名单及简历。
五、选择标准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采用合理低价法等方式择优选取。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线下纸质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9:00—2025年11月11日12:00。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在报名时间内以纸质文件送达(可邮寄)指定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满足本公告第四条所列证明资料,并附资料清单目录。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898-88270792,1380758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