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湾近岸珊瑚礁生态系统修复
项目(三亚湾中心海域)海域使用
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三亚湾近岸珊瑚礁生态系统修复项目(三亚湾中心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网站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科(0898-88270792)。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海南正永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三亚湾近岸珊瑚礁生态系统修复项目(三亚湾中心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