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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蜈支洲岛旅游区基地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修编)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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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08:15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蜈支洲岛旅游区基地码头工程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修编)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18日——1129(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书面反馈至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海南蜈支洲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件:蜈支洲岛旅游区基地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修编(公示稿)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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