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湾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西岛及附近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11月15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我局海域海岛科(联系电话:0898—88270792)。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三亚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三亚湾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西岛及附近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