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三亚市2025年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驻市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全方位质量监管,全面提升成果质量水平,推动测绘地理信息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海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17号)、《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4月12日,组织对全市测绘资质单位(含外省验证备案测绘资质单位)开展2025年三亚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统筹做好本次检查工作,成立“2025年三亚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监督检查的组织和领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测绘地理信息局)耕地保护和调查科。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委托自然资源部海南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具体实施。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2024年1月—2024年12月期间在我市开展测绘地理信息业务的测绘资质单位(含外省外市县项目备案测绘资质单位)。
本次质量监督检查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地籍测量、勘测定界、房产测绘、规划定点测量、规划验线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绘、绿地测绘等测绘成果及测绘资质情况。
三、进度安排
(一)项目报送
2026年1月17日前,完成全部报送项目信息汇总和工作方案编制工作。
(二)项目及受检单位抽取
2026年1月27日前,组织召开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利用抽样软件现场随机抽取并确定本次受检单位和项目名称,并予公告。
(三)现场检查
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抽检项目成果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项目检验报告。
(四)问题整改
2026年4月1日前,对不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单位、项目成果检验不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五)结果公告
2026年4月12日前,向社会公告本次监督检查结果。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各测绘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要求按时如实完整报送本单位2024年完成的全部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信息,并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工作。
(二)依法实施,确保检查质量
负责检查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及测绘资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监督检查过程严密、方法科学、结果可靠。
(三)认真总结,不断健全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通过本次检查工作,认真总结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查找测绘资质单位在质量控制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大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逐渐形成质量监管协同联动格局,大力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水平。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7日
(联系人:陈师,联系电话:8859589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