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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6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
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6〕1010 号)和《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三亚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市辖区内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领域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领域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具备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二、申报渠道
根据市委人才发展局工作要求,本年度试行“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人员需在“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最终材料提交情况以线下申报为准。
(一)线上申报
根据《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6、附件7)进行实操。
单位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www.zmgrc.gov.cn)”—“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登录”—“单位注册”。
个人登录“海南自贸港人才工作网(www.zmgrc.gov.cn)”—“海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登录”—“个人注册”(系统技术人员联系方式:13307500341)。
个人填报后提交单位账号审核。单位人事部门需尽快注册单位账号,并严格审核个人提交材料,再通过单位账号上报。
(二)线下申报
1. 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不得跨行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2. 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我局视情处理。
3. 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评审专业
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设置国土工程、地勘与采矿工程、城乡规划、海洋工程和测绘工程五个专业类别。
(一)国土工程类包括: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评价、规划编制、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土地征收与储备、土地信息技术、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不动产登记、地产评估及经营管理、国土用途管制等;
(二)地勘与采矿工程类包括: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简称“水工环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质(简称“物探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探矿工程、采矿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海洋地质等;
(三)城乡规划类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同时包含原城乡规划体系中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
(四)海洋工程类包括:海洋调查与监测、海域海岛动态监测、海洋经济调查与监测、海洋资源开发、海洋资源资产核算与价值评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海洋经济与产业研究、海洋信息系统研发、海洋生态修复、海洋观测预报、海洋减灾防灾、海洋应急管理等;
(五)测绘工程类包括:大地测量学与导航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工程、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国情监测、不动产测绘等。
四、评审权限
我局负责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转评工作。
五、申报条件
(一)资格条件。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人〔2022〕38号)和《海南省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的规定条款执行(附件1、附件2)。
(二)学历条件。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生参与职称评审,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三)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
(四)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条件。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五)职称转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满1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的,可申请转评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转评要以本人取得的最高职称进行同级转评。转评1年后可按规定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出具转岗证明(参照附件5)。
(六)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落实《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三人才局〔2022〕9号)要求,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七)流动人员职称评审。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单位自聘任之日起工作满1年,符合晋升我省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办理职称确认后可按规定程序申报,不受确认满1年后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并出具流动确认证明材料。
(八)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市(区)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或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评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择优推荐参评人员,并出具相应的空岗情况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申报。
(九)资历条件。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的填写、制作可参考附件5中的参考样本。
(一)评审表
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4)一式二份,并用A3纸打印双面对折胶装。相片(1寸近期彩照)每份评审表各贴1张,另附1张评审通过后办证使用(贴在审表次页)。
(二)申报材料
1. 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签名,所在单位审核确认盖章。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现职业绩、论文、学术水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及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内容。
2. 个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及门户网站公示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外的资格证书还需提供确认结果)、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任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提供近三年专业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学习需提供培训方案、培训通知、签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等。
3. 年度考核结果。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2023、2024、2025年度)。
4. 业绩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 理论研究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相应规定提供。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同时提供查询路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论著(本专业专著、编著、合著、译著)等。在省、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业协(学)会评选论文(同时提供查询路径),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6. 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与相关资历年限对应)。
7. 申报个人诚信承诺书,参照附件5相关材料样本,签名、日期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加按手印。A4纸打印1份,并刻录光盘,不装订。
8. 2026年度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附件3),提供纸质一份(A3纸),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不装订。
(三)申报材料装订
1. 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一式三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材料不是现单位的应同时加盖原件材料所在单位公章),不同类型材料首页盖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覆盖此类材料。劳务派遣人员申报材料需由派遣公司与派遣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确认。
2. 申报材料制作:申报材料可参照附件5相关材料样本制作,按初、中级所需材料内容进行增减,制作完成后,注意目录页码与材料页码要一一对应。不便装订的业绩材料可单列。
3.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本人提交的《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必须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日期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加按手印)。
4. 申报材料线下复审通过后,申报人需进行彩色扫描刻录光盘。所有申报材料及光盘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竖装),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名字、电话号码。因材料多装不下的可用纸盒装。
七、申报材料公示
各单位要认真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审查结束后在单位门户网站和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申报的,方可申报,并在申报人填写的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材料真实,同意申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凡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地点:
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人事综合科203室。
九、评审及答辩时间安排
评审及答辩时间安排在2026年11月或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通知相关人员知悉。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鉴定,未经公示或经公示有异议未查明结果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视情况通报单位,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二)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凡申报材料不全、填写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无故且未按时补正送达的,视为放弃申报。凡弄虚作假或多头报送职称评审材料的,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违规申报人员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责任。
(三)申报人应根据岗位属性进行申报,一般一人申报一个职称(国家有规定的除外),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人〔2022〕38号)
2. 海南省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
3. 2026年度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