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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87116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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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7:36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市第八届人大第七次

会议第87116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陈德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亟需解决三亚市崖州区农村地区居民报建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崖州区农村地区居民报建工作很有参考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背景原因

崖州区群众改善生活居住条件的愿望愈发迫切,但现在社区居民和部分村小组村民房屋报建难的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甚至引发信访,出现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区域受规划管控和历史文化保护限制,居民群众房屋报建难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导致有相当部分的村民现在仍然居住在CD级危房里,甚至影响子女婚嫁;二是报建必备的确权证办理困难,需提供1953年原始土地证明,多数居民已遗失,而统一办理周期不定,导致有建房需求的居民陷入了无证明办不了确权证,无确权证报不了建的两难困境。

二、关于切实解决社区居民和核心保护区内村民报建痛点难点问题建议

(一)针对历史核心保护区范围内,危房报建问题。

根据2025119日海南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第 36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除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以外,已全部或部分损毁,无法满足基本使用功能或经鉴定为D级危房,不具备修缮条件并有损毁危险的居民合法自建房屋,在符合保护规划的前提下,所有权人可以在拆除前向所在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原址重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现场勘验、专家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并依据论证结果和各方意见决定是否启动房屋报建程序。必要时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因此,崖州区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除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以外,D级危房户可向住建部门申请原址翻建。

(二)针对社区居民报建的赌点难点,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为解决崖州区东关、东信、龙门等社区部分居民持城镇户籍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导致无法报建的情况。2026年6月25日崖州区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崖州区东关、东信、龙门社区隐患房屋宅基地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第4条“我区东关、东信、龙门 3个居委会、社区居民隐患房屋申请重建,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每户拥有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新建住宅需满足以下标准:基底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47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建筑屋顶檐口高度范围控制12米以内。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殊规划管控区域的,还应当遵守该区域的特殊管控要求”。故此,崖州区社区危房户可依据该文件要求,向崖州区政府提交报建申请以此解决其住房问题。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718日    

       

(联系人:王祉嫣,联系方式:8883176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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