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87104号建议答复的函
崖州区人民政府:
现就谢师娜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崖州中心渔港渔船避风停泊布局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组织编制的《三亚市海域使用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3年7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该《规划》已将崖州中心渔港所在区域划定为“渔业基础设施用海”,其用途管控的主导功能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供渔船停靠、进行装卸作业、避风和调动等所使用的海域,同时可兼顾休闲渔业码头、旅游交通码头等不影响主导功能的用海。因此,委员提出的“划定本地渔船专用停泊海域”完全符合该区域的主导功能定位,无需调整规划,可在现有规划框架内优化内部功能布局。专用停泊海域的具体划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我局配合做好规划符合性审查。
二、职权分工情况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行使市级“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权限的通知》(三府〔2022〕43号),崖州中心渔港所在海域的海域使用审批权限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承接。如需用海,应按规定向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办理海域使用权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依据《三亚市海域海岛巡查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每季度对该区域开展巡查监管,监督其用途符合“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的主导功能定位,防止擅自变更或挪作他用。
以上意见,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26日
(联系人:张守诚;联系电话:8827079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