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三亚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
会议第86126号建议的答复
黎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槟榔村五项村集体产业落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槟榔村主要收入来自土地房屋租金。计划中有五个集体项目在启动,分别为黄秋葵产业园、德国啤酒产业园、南繁育种交流中心项目、哈密瓜产业园、台湾红黎谷产业园。五个村集体经济产业落地实施后,按照相关测算,将给村集体经济每年带来两千万元以上的收入,同时给槟榔村带来数百人就业机会,使得村集体收入更加充裕、村民收入更上一个台阶。目前市政府已批复黄秋葵产业园、德国啤酒产业园、南繁育种交流中心项目的三个项目土地图则(详见《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BL-BLEL-01等九块产业用地分图则的批复》(三府函〔2024〕420号),正在等待区政府将更新后的项目建议书(江苏省设计院更新)与盖章后的备案表交予市美丽办进行一二三产融合项目评估。此外槟榔村的产业项目涉及九个地块,根据一二三产融合要求,需要将这九个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办在村委会名下,但其中几个地块之前在村小组名下,办理的过程较为复杂”。
经查,2025年5月31日,市政府下发《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天涯区槟榔村BL-BLEL-01等九块产业用地分图则的批复》(三府函〔2024〕420号),同意BL-BL3L-01、BL-BLEL-06、BL-BLEL-02、BL-BLEL-03、BL-BLW-02、BL-BLEL-04、BL-BLEL-05、BL-BLEL-07、BL-BLEL-08等9个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图则内容纳入槟榔村村庄规划成果。
2025年6月,天涯区政府出具会办意见提出槟榔村委会谋划申报的3个项目(槟榔河畔·种子研发交流中心项目、三亚槟榔·秋葵产业园项目、三亚槟榔·啤酒庄园项目)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后,村委会未及时按会议精神修改项目建议书,项目推进工作堵点未及时解决,谋划项目的部分地块登记在村小组名下,需办理至村委会名下,但该项工作进展缓慢。市人大现场调研考察时指出槟榔村谋划申报的上述三个项目未能充分考虑用地问题、区位优势及建设内容与本村的适配性问题,项目可实施性不强,市农业农村局明确不建议继续推进上述项目。
综上,我局建议槟榔村委会按照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流程积极对接天涯区政府,完善槟榔村黄秋葵产业园、德国啤酒产业园、南繁育种交流中心项目、哈密瓜产业园、台湾红黎谷产业园等5个项目相关材料,按流程申请办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备案手续,项目备案后村委会向天涯区政府申报农转用手续,天涯区政府转我局办理,获得农转用批复并缴纳相应的耕地占用税,便可组卷相关材料向天涯区政府提出槟榔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办证申请,由天涯区政府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按程序办理上述项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4日
(联系人:周家峰,联系电话:8826664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