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三亚市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85156号建议的答复
董永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留梅村400亩集体经济开发预留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指示精神,我局负责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目前该《细则》已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走完大部分流程。根据市司法局反馈的法核意见,我局已委托技术单位对《细则》开展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论证和风险评估通过后我局即可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议。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后,我局将按照该细则的规定要求落实推进征地安置留用地的办理工作。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
意见。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3日
(联系人:吴师若,联系电话:8826664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