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三亚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李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海罗村划拨集体预留发展用地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土地权属数据库数据及海罗村委会征地数据,海罗村委会2007年自有土地3727亩。自2007年10月1日以来,该村累计已征收的土地面积为1095.5530亩,被征地面积的比例为29.4%,尚未满足安排征地安置留用地的条件要求。目前,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启动,且海罗城市更新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取得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待海罗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征收正式批复后,届时海罗村被征收的土地面积可达到3389.3875亩,被征地面积的比例90.94%,可安排的征地安置留用地面积不超过203.3633亩。
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印发实施后,我局将按细则确定的两种形式(土地或经营性物业)保障失地农民的留用地权益。同时,我局已去函建议吉阳区政府尽快成立区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提前谋划、统筹考虑经营性物业的安排,待海罗城市更新项目土地征收正式批复后,即可按程序落实办理海罗村的征地安置留用地手续工作。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吴师若,联系电话:88266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