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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三亚市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23-03-14 公示结束时间: 2023-03-27
公示来源: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状态:

项目详情

推进和规范《三亚市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名称:《三亚市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

规划范围:位于三亚市天涯区凤凰机场西侧和北侧,西至两王岭,东至凤凰机场,南至海榆西线,北至岭渣水库,规划范围约642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为梅村产业园二三期,产业园区一二三期总面积约为699公顷。

发展定位:三亚梅村产业园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三亚打造开放创新的海南自贸港标杆城市建设要求,依托毗邻凤凰国际机场和海南环岛高速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物流分拨、黄金珠宝及高端消费、高附加值无污染的高端制造加工业等产业,打造成为三亚的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创新消费活力点、高端制造新基地。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大气环境

根据本次规划产业定位及拟入驻的项目类型,园区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运输车辆尾气、运输扬尘、货物装卸扬尘、垃圾转运站恶臭、加工制造业产生的粉尘和锅炉燃烧废气等。规划区内拟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规划实施后,其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二级水平。

(二)水环境

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生活污水建临时化粪池处理,污物由清粪车定期清运,严禁将施工期的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体环境。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西区污水依托三亚综合物流园区(一期)规划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东、南两片区污水进入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

根据规划,环境噪声源可分为交通运输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区域开发活动中,噪声源因园区功能区的类型不同存在一定差别,工业噪声源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来源于机动车辆;居住商业区则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环评建议加强区内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沿线控制车速,并结合设置绿化隔离带,增植行道树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工业噪声源的设备、设施通过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综上,规划区实施后将对区域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以及相应噪声治理措施,可将其影响程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以内。

(四)固体废物环境

规划实施后,园区的主要固体废物包括园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包装袋等)等。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垃圾转运站临时存放,后由三亚市环卫部门用环卫车辆清运至三亚市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须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园区企业生产装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将按其特性分别采用综合利用、厂家回收、送由专门处理单位统一处理等措施,确保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废液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五)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园区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三亚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要求,依托毗邻凤凰国际机场和海南环岛高速的区位优势,围绕现代物流加工区、高端智造新范例和数字经济试验区进行产业布局,不涉及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重金属等土壤、地下水污染的企业或产业。随着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不断完善,在区内污水实现集中治理和达标排放、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等相关设施的防渗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六)生态环境

规划区内的植被群落有所改变,被人工植被所取代,生态系统的蓄水保水、保护土壤以及防风固沙等环境功能有所削弱,该区域有新的外来力量的介入,将输入食物、燃料、物料,同时也将向环境输出污染物。通过园区后期的绿化恢复减缓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总体而言,规划实施后对生态系统功能完整性的影响有限,采取生态环境的减缓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七)资源承载力和环境承载力分析

规划区域水资源、能源、土地资源对本规划有较大的支撑,园区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满足园区营运需求。

(七)环境目标的可达性

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以及风险防控措施后,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可达。

三、初步评价结论

规划环评针对梅村产业园(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暨城市设计发展定位、规划功能布局、发展规模等核心问题,从区位优势、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角度出发,立足于规划区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实际状况,根据区域的资源禀赋,分析了规划区水资源、土地资源承载力以及大气环境容量;在规划分析与影响识别的基础上,分析了规划实施潜在的大气、水、噪声、固废及生态环境等影响,评估了园区发展的环境风险,分析和论证了规划发展规模、规划功能布局及专项规划的合理性。评价认为,通过对规划开发时序进行适当的调整优化、控制开发规模,并认真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避免、减轻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措施或环境保护方案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规划可以实施。

四、公众意见征集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规划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网络查阅详见附件1。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需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五、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规划实施单位: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52号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项规划科

(三)联 系 人:容工

(四)联系电话:0898-88253539

(五)电子邮箱:sy88362336@sanya.gov.cn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规划环评单位: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二)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B座西塔

(三)联 系 人:王工

(四)联系电话:13876377701

(五)电子邮箱:281829260@qq.com

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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