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梳理近期12345热线反映较多的办证问题,发布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分户)所需材料以及流程,及时答疑,回应购房群众急切关注的事项。
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相关业务模式
自2019年起,中心打造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不动产登记新模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证系统(企业端),由开发企业从线上批量提交一手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登记系统审核完成后制证。不排队,不打烊,24小时可以受理,提高办证效率,让购房业主全流程无需到现场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相关惠民政策
依据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三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自2021年7月1日起,三亚市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具体申请材料
1买方(个人)材料清单
① 申请表(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买卖双方共同发起申请,盖章签字)
② 合同(原件整本)
③ 宗地图(两张)
④ 分户图(两张)备注:宗地图、分户图各两张,一份存放纸质档案,一份房产证后贴图。
⑤ 面积明细表(一张)
⑥ 契税发票
⑦ 维修基金(业主缴费名单)
⑧ 业主身份证
⑨ 委托书+询问笔录(二合一模板)(上下要盖章,公司买方要盖法人章)
⑩ 关系证明(合同两人及以上,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以下视情况提供)
① 境外人士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护照(三选一)
② 外国人合同登记原护照跟现在护照不一致,提供”新旧护照一致证明材料”,(公检法机关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证明)③ 按份共有,有特殊约定产权份额的,买方需要提供《按份共有协议书》
2卖方(开发公司)材料清单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房产大证(复印件)
③ 公证书(复印件)
④ 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线上批量办理流程
1
开发企业登录企业端
2
输入业主网签合同编号
3
创建业务
4
扫描上传办理材料并提交
5
审核通过后打印受理回执
6
移交纸质档案
7
缮证归档
8
领证
*如开发企业未开通企业端账号,买卖双方按材料清单准备,一起前往登记中心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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