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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换发新证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三亚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窗口领取或官网“下载中心”下载)
2、土地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申请书(原件)
4、 ①个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注:如产权份额为共有,需提供结婚证、共有人身份证。
或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书(原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收复印件,盖公章)
5、宗地图、分户图(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出具,若中心无该房产数据需前往测绘公司进行制图,套房需提供)
6、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测绘公司出具,资规局信息中心核图,原件,独立地块整栋楼的需提供)
7、暂不确权房屋声明(原件,宗地上有房屋但没有登记,需做出声明)
8、视情况而定补充其他材料
二、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注:1)需本人到场申请(如本人不能到场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2)房产处于抵押、查封等情况下请提前如实告知(有抵押,需银行出具同意函)
咨询电话:0898-60822015、0898-3823066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