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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企业端)线上批量办理办事指南
一、个人准备材料
1、申请表(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买卖双方共同发起申请,盖章签字)
2、合同(原件整本)
3、宗地图(两张,一份存放纸质档案,一份房产证后贴图)
4、分户图(两张,一份存放纸质档案,一份房产证后贴图)
5、面积明细表(一张)
6、契税发票
7、维修基金(业主缴费名单)
8、业主身份证
9、委托书+询问笔录(二合一模板)(上下要盖章,公司买方要盖法人章)
10、关系证明(合同两人及以上,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等关系证明)
(以下视情况提供)
11、境外人士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护照(三选一)
12、外国人合同登记原护照跟现在护照不一致,提供”新旧护照一致证明材料”,(公检法机关或大使馆、领事馆出具证明)
13、按份共有,有特殊约定产权份额的,买方需要提供《按份共有协议书》
二、公司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产大证(复印件)
3、公证书(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总资料:指开发公司资料+客户资料。为方便开发公司录入,为档案减负,采用一栋楼录入一套总资料即可,例如:1号楼、101房为总资料,在办理102房时,只需要上传业主材料,在《企业端资料清单》的空白处备注,总资料+用户声明在1号楼101房 张三。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咨询电话:0898-8859865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