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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集资房全产权过渡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产权过渡表(原件,三张,经单位、市房改办备案盖章)
2、个人的土地房屋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
3、产权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4、单位基金到户通知书或缴款凭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6、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分户图、面积明细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出具,若中心无该房产数据需前往测绘公司进行制图)
10、视情况而定补充其他材料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出证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注:备注:1)需本人到场申请(如本人不能到场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2)房产处于抵押、查封等情况下请提前如实告知。(有抵押,需银行出具同意函)
3)涉及继承的需提供继承变更材料
4)产权证或结婚证上登记的证件号与身份证号不一致的情况下,需相关部门出具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咨询电话:0898-60822015、0898-3823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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