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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房改房/集资房全产权过渡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00823302-8/2024-0879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5-0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5-0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房改房/集资房全产权过渡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 2024-05-06 10:12:48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房改房/集资房全产权过渡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产权过渡表(原件,三张,经单位、市房改办备案盖章)

2、个人的土地房屋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

3、产权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4、单位基金到户通知书或缴款凭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6、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分户图、面积明细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出具,若中心无该房产数据需前往测绘公司进行制图)

10、视情况而定补充其他材料

  

二、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出证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注:备注:1)需本人到场申请(如本人不能到场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2)房产处于抵押、查封等情况下请提前如实告知。(有抵押,需银行出具同意函)

  3)涉及继承的需提供继承变更材料

  4)产权证或结婚证上登记的证件号与身份证号不一致的情况下,需相关部门出具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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