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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抵押变更登记、延期登记办事指南
  • 索 引 号: 00823302-8/2024-0866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抵押变更登记、延期登记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 2024-04-01 11:43:04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抵押变更登记、延期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机构、咨询电话、办公时间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地产交易中心二楼16-20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3823066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自备缴交材料       

     备注:以下所需要材料一式一份,单面复印。抵押人、抵押权人或受托人必须到场,申请表签名须到场核对完双方身份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当面签名。港澳台人需要提供港澳台身份证和港澳台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三亚市不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表格,双方在签章处加盖公章)

(二)土地房屋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核对)

(三)抵押登记卡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四)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或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

(五)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抵押人的营业执照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如果营业执照号码有变更的还需要提供工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号码变更证明原件)

(六)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A4纸机打的书面证明书,加盖公章)

(七)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书(A4纸机打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八)双方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到场的经办人提供原件核准,收复印件)

注:抵押人是个人,无需提供五、六、七、八项,只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抵押人不到场的情况下,需办理公证委托书)

三、登记办理流程

(一)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至二层总导办台5号窗口,业务咨询、审核材料并领取排号单。

(二)16171819号窗口,审核表格并现场签名、受理业务。

(三)20号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2个工作日后由领证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书领取)

    

    注:本清单材料为通用材料,具体案例可能涉及增加个别材料。

附件1:dy103-三亚市不动产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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