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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凤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续用海域的批复
三亚凤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三府函〔2021〕7号文批复,现就你公司海域续用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用海符合三亚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作为公司配套服务项目,可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旅游业的发展。项目位置位于凤凰岛一期东北侧海域,同意续用海域面积3公顷,未占用岸线,坐标点如下
二、上一次批复用海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此次同意续用海域期限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6月9日,用海时间共7个月。
三、海域使用金5年评估价格28.0254万元,此次同意续用海域期限为7个月,折算海域使用金为3.27万元,海域使用金一次性缴纳。
四、用海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方式为港池、蓄水用海。使用海域必须遵守相关的海洋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否则将依法处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将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五、使用海域要做好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救生员,保证游客安全。严禁非法摩托艇、快艇在该片海域活动和停靠;否则,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
六、若市政府出台新的岸线、海域资源管理规定,涉海企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
七、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续期,逾期不受理。
八、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事宜,请依法办理。
附件:三自然资海〔2021〕31号 关于三亚凤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续用海域的批复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8日
(联系人:薛威,联系方式:8827079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