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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现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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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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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2021)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09号 |
大庆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460201016005GB00021F00010184 |
金鸡岭路"尚品国际"汽车展览馆"尚品国际"汽车展览馆728 |
依据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黑0691执990号及执行裁定书(2026)黑0691执990号之二文件强制注销抵押权登记。 |
附件:
赵伟程扫描件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