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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现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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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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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439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 |
抵押权 |
460201027009GB00026F00090180 |
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路56号原天涯水泥厂生活区旧城改造项目A地块(三亚星域)6号楼一单元1902房 |
依据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琼02执恢130号之八及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琼02执恢130号之六文件强制注销抵押权登记。 |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