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现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告。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琼(2016)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8016号 |
郑素明 |
抵押权 |
460201022002GB00003F00030011、460201022002GB00003F00030010 |
三亚市河东区商品街一巷港华市场改造项目(港华广场)第五至六层 |
依据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02破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琼02破2号之九《民事裁定书》文件强制注销抵押权登记。 |
附件:
郑素明扫描件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