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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83101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9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三亚市政务中心房地产服务分中心二楼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608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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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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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符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市仔村安置区一巷17号 |
460201027006GB00094W00000000 |
土地:250.00㎡ |
城镇住宅用地 |
宗地号:15-06-64 |
附件:
符德扫描件
登记机构: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