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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92002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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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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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土房(2012)字第009210号 |
林晓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亚市河东区红沙社区人民街二巷17号金色年华海景4#楼505房 |
依据2026年9月14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6)黑0502执恢2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办理登记过户。因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公告作废。 |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
林晓萍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