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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92002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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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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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5502号 |
于福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南侧万科·湖心岛一期酒店4#楼511房 |
依据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2025)吉0102执50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登记过户。因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公告作废。 |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
于福春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