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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8030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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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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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亚集有(2013)第00201号 |
三亚市海棠湾镇升昌村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海棠湾镇升昌村白石岭 |
因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公告作废。 |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