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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8310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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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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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集土房(2011)字第03833号 |
蓝春兴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三亚市崖城镇赤草村委会五组 |
有三亚市崖州区赤草村委会出具的现场空地证明、申请书、土地回收协议书; 原证收回注销。 |
附件:
蓝春兴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31日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