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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831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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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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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2016)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6317号 |
高亚对 |
宅基地使用权 |
460201007001JC00433W00000000 |
三亚市育才生态区马脚村永阳组 |
收不回产权证原件注销,现公告作废,待审核完毕生效。 |
高亚对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31日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