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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6081701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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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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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2025)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8012号 |
三亚市海棠区东溪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三亚市海棠区东溪村 |
根据琼府委托(三亚)〔2025〕91号关于三亚市SY2020-107号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将涉及征收范围内的该宗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因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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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亚集有(2013)第00051号 |
三亚市海棠湾镇东溪村糖房组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海棠湾镇东溪村墓山独 |
根据琼府委托(三亚)〔2025〕91号关于三亚市SY2020-107号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将涉及征收范围内的该宗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因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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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琼(2025)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7987号 |
三亚市海棠区升昌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三亚市海棠区升昌村民委员会 |
根据琼府委托(三亚)〔2025〕91号关于三亚市SY2020-107号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将涉及征收范围内的该宗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因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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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琼(2025)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7988号 |
三亚市海棠区东溪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三亚市海棠区东溪村 |
根据琼府委托(三亚)〔2025〕91号关于三亚市SY2020-107号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将涉及征收范围内的该宗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因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公告作废。 |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
三亚市海棠区东溪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等4宗扫描件-1
三亚市海棠区东溪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等4宗扫描件-2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