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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界 通 知 书
洪林华:
陈琴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申请座落在三亚市吉阳区临春河路53号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该宗地北边与你洪林华相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需你现场指界签章,经多次联系不到你,我局于2026年3月19日在不动产处粘贴指界通知书,于2026年3月31日粘贴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你逾期未出席指界。现我局重登此公告,请你于公告之日起15日持身份证(代理人及指界委托书),到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指界签章,逾期我局将按违约缺席指界处理。
联系单位: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 电话:88713466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