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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111400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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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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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琼(2016)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9520号 |
赵来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三亚凤凰水城A区低层住宅A23栋(Ec型)401号房 |
依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2执113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登记过户。因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公告作废。 |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
赵来强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