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关于权利人孙慧刚/孙嘉泽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1101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土房(2010)字第14252号 |
孙慧刚/孙嘉泽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河东区大东海海韵路山海天鲁能度假公寓B栋5F房 |
依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执186号之四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过户至三亚清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孙慧刚.孙嘉泽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