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关于权利人林丹霞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02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土房(2005)字第0677号 |
林丹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天涯区解放四路怡康花园C幢1301房 |
依据(2024)琼02执恢52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过户至林周名下,因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现申请公告作废 |
附件:林丹霞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日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