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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71502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三土房(2009)字第07208号 |
严政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吉阳区亚龙湾开发区亚龙大道申亚·翡翠谷2期景观公寓二区2511房 |
依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24)豫0811执恢6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过户至赵晶晶名下,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现申请公告作废. |
附件:严政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