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关于权利人李东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617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3515号 |
李东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金元·椰景蓝岸酒店207商铺 |
依据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5)琼0271执5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过户至郑辉然名下,因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现申请公告作废 |
附件:李东兰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7日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