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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6100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荔枝沟集用(1992)字第A114号 |
陈学光 |
宅基地使用权 |
/ |
荔枝沟南丁封塘一队 |
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网上公告作废,待审核完毕生效。 |
2 |
荔枝沟集用(1992)字第1999号 |
符清乐 |
宅基地使用权 |
/ |
荔枝沟镇落笔管区四村 |
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网上公告作废,待审核完毕生效。 |
3 |
海棠湾镇集有(2004)字第0085号 |
三亚市海棠湾镇龙海村民委员会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60201037002JA00036W00000000 |
市海棠湾镇 |
产权证原件收不回,现网上公告作废,待审核完毕生效。 |
登记机构: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