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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5-03-14 17:45:50
关于遗失声明的公示
因刘长君(共有人:吴彦萍)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登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限制情况
1
刘长君(共有人:吴彦萍)
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29174号
无
附件:刘长君扫描件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