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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31402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河西国用(1992)字第0807号 |
容吉龙 |
国有土地用地使用权 |
三亚市河西区椰风巷101号 |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4)琼0271执62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需办理两证合一手续。因收不回产权证原件,公告作废。 |
2 |
三私房证字第233号 |
容吉龙 |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椰风巷101号 |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4)琼0271执62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需办理两证合一手续。因收不回产权证原件,公告作废。 |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容吉龙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