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j.sanya.gov.cn
更新时间: 2025-01-21 16:03:00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刊发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义务人
备注
1
琼(2024)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095号
李金帅
李晓娟
遗失作废
附件:义务人李晓娟扫描件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