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12030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琼(2016)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1278号 |
吴天赋、吴钟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三亚凤凰水城A区低层住宅A19栋(Ea型)102房(复式) |
依据2024年11月26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琼9027执7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将该宗不动产办理过户至周洋洋名下,因收不回产权证原件,特公告作废。 |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
附件:吴天赋、吴钟一扫描件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03日